创维液晶电视嗡嗡响 维修工拒不承认故障

天津贾先生花14000元购买的创维液晶电视仅用8个月就出现了嗡嗡的响声,他多次报修,创维维修工也两次上门,但只是看了看,便声称是风扇的声音,属正常现象。贾先生对创维维修工的检测结果提出质疑,“为什么8个月前没出现这种故障?”对方的答复也很干脆,“是你8个月前没注意到这个问题吧!”…… 求助信原文如下:

去年十一月份搬新居,出于对国产品牌的信任及支持国货的信念,买了创维的液晶电视。今年八月份电视后盖突然出现异响,嗡嗡的响声,严重影响收看,按照服务热线拨通了电话,大概一周后维修人员才来,进门后只是听了一下机器,就说这是电视风扇响声,属正常范围,没问题。因为我当时没在家,家里的老人又不懂,只能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后来,我打电话问维修人员,为什么买了八个月都没出这种正常范围的噪声呢?他竟然说我以前没注意,晕!我买了八个月,看了八个月的电视,竟然八个月后才发现风扇的噪音?请问有谁能相信呢?

我当时要求维修人员一周内提供一份书面证明给我,证明液晶电视的噪音符合国家标准,他同意了,可是过了一个月却石沉大海!

再后来,我按照保修单打了创维的投诉电话,第二次又是同一个人,同样看了一眼就说没问题。这样我一共打了三次投诉电话,均无回音。

今天我上网到创维公司的网站,这么大的公司网站就是见不到投诉意见这一块,实在没办法,看到有个qq,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聊了两句,也没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惹了一肚子气! 求助人要求:维修并赔偿! 王博士观点:

液晶电视出故障后,贾先生多次联系创维维修点、客服,可结果都石沉大海了。贾先生恼火极了,“一万多块钱的液晶电视买回来后肯定会认真检查的,如果真是买回来就有这噪音,怎么可能没发现?”

虽然液晶电视并不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范围内,不过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贾先生家的液晶电视仍在一年保修期,创维理应认真地为液晶电视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按消法进行处理。此外,“根据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贾先生也可与商家联系,要求其负责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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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