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星环保与苏宁电器举行废旧家电回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约仪式。根据协议,从2007年1月起,北京苏宁按月将“以旧换新”所取得的废旧家电交予华星环保处置。以旧换新首批指定试点的电器种类包括电视机、电冰箱、电扇等九大类,而备受关注的废旧手机却不在本次试点之内。华星环保副总王骏解释称,由于手机回收在具体操作上比其他电器更为复杂,因此暂没有列入此次试点的目录之中。
记者调查
消费者希望降低损失
“一部手机买的时候好几千,换下来以后当然希望多少能卖一点儿钱。”张小姐表示会优先考虑将旧手机转手给二手商贩。与张小姐抱有同样态度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今年大二的小刘刚刚过完20岁生日,其中一份礼物就是父母送给他的一部刚刚上市的手机,“其实去年考上大学的时候家里就给我买了一部手机表示祝贺,用了还不到一年,还很新呢!再加上我用来专发短信的一部,现在手里正在用的就有3部。我打算找收手机的卖出一部,哪怕是两三百块钱也比闲搁在手里强。”
在采访过程中,大多数消费者表示,虽然隐约感到废旧手机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但是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并没有特别在意,也不清楚哪里有专门回收处理旧手机的机构。
厂商出手无人捧场
今年年初,中国移动、摩托罗拉、诺基亚三家企业联合发起“绿箱子环保计划――废弃手机及配件回收联合行动”。回收的废旧手机及配件由中国移动通信、摩托罗拉、诺基亚三方共同委托专业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其中部分成分进行回收再利用。该计划在包括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在内的全国几十个重点城市中展开,约1000家中国移动自办营业厅和摩托罗拉及诺基亚的各约150家销售中心、维修服务中心将长期设立专用于废弃手机及配件回收的“绿箱子”。
但这一覆盖面较之同类活动已更为广泛的回收计划在普通市民心中却并没留下深刻烙印,设立“绿箱子”的网点与开展活动的区域相比仍显不足。据天津当地媒体报道,“绿箱子环保计划”在天津开展近两个月来,该市50个“绿箱子”仅收集废旧手机11部,废旧电池87块。而在北京知名的公主坟、木樨园等手机交易市场,消费者还没有靠近“绿箱子”,就被商贩“截流”。
消费者声音
缺少补偿机制
业内人士表示,倡导环保,并不等于无偿捐助。手机作为财产,消费者有正当处置的权利。而出于本能心理,人们普遍追求利益最大化或者损失最小化,因此仅仅以抽取“体验卡”、“环保主题彩铃”、赠送纪念徽章等方式不足以激励消费者参与到“绿箱子”这类活动中来。
普通消费者也对“绿箱子”的模式有所质疑,学习民商法的卢同学认为,与捐赠旧衣物、旧棉被等普通物品不同,手机是一种较为昂贵的高价商品。因此在该手机可以实现正常功能的前提下,即使暂时没有使用,消费者也不会轻易捐赠。她认为手机回收可以效仿目前在中关村等ic37设立的笔记本回收网点的运作机制,“同样是更新换代较快的电子产品,一些公益机构对于笔记本的回收会按照使用程度、再利用价值等等指标进行折旧,给予消费者一定补助。公平合理、兼顾了消费者的利益,这就激励了消费者参与环保行动。”
专家分析
监督制度缺位
《通信世界》杂志社社长、总编辑项立刚则从企业利益方面加以分析,他认为单纯依靠企业或行业自行建立回收标准投入建设回收体系有一定的难度。首先正规的电子废弃物加工处理企业为保证回收过程中的无害化处理,需要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投资大、成本回收周期长,因此很多手机生产厂商特别是面临激烈竞争的国内中小厂商不愿轻易投入资金。因此,单纯依靠行业自身,手机回收难以形成气候。
项立刚强调,建立完备的废旧电池和其他电子产品的回收体系需要国家强制力的监督。“以目前的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更新速度,在未来5年左右将成为电子垃圾的一个峰值,因此尽快建立具有强制效力的回收处理制度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而目前我国回收机制存在的最严重问题正是缺乏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以生产、销售、使用三方一体的回收处理机制,尤其是生产者延伸制度存在缺失,并没有形成自上而下全民参与的体系。
观点
可操作性是制度前提
既然回收产业有利可图、回收制度有经验可借,那么我国的相关制度的制定工作处于何种阶段呢?有媒体报道,我国的手机回收制度将随强制实施的废旧家电回收制度一起于明年全面展开。
对于手机回收的时间问题,中国泰尔实验室主任何桂立明确表示,目前我国的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之中,有关制度也在进行深入的讨论,但是具体内容仍未明确,目前无法告知手机回收制度实行的具体时间。
目前开展的一些活动只是企业或者行业自发的行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国有关规定将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国情,将可操作性作为制度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