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借股改解决大股东12亿占款

四川长虹(600839)今日公布股改方案,公司拟将股改与定向回购相结合,解决大股东长虹集团占用公司资金的历史遗留问题,整个方案包括"送股+回购+承诺"三部分。

四川长虹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送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为了体现长虹集团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纠错态度,长虹集团按照高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即长虹集团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274789035股,送出率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37股;除长虹集团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10631669股,送出率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04股。股改完成后,第一大股东长虹集团的持股比例将由股改前的53.63%下降为32.66%。

公告显示,截至2005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对四川长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应利息费用累计1211812240.18元。根据回购方案,四川长虹将向长虹集团定向回购26600万股国有法人股,价格为每股4.494元,回购款项共计1195404000元用以冲抵长虹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相应利息费用,剩余部分将由长虹集团在定向回购实施完成后10日内以现金偿还。四川长虹向长虹集团定向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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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