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不懂三包,私修彩电能否免费维修

2003年6月,四川南充的马女士购买了一台五年质保的21寸长虹彩电。近日,彩电图像出现了条纹现象。因马女士和先生都在外地工作,只有70多岁的父亲在家,马父不知彩电还在保修期内,就找第三方维修了,但对方拆机后表示彩电修不了,只能找长虹厂家处理。之后,马父再找长虹维修站,却被告知,彩电私修过就不保修,如果要修就必须交六、七百元换显像管…… 求助信原文如下:

家中老父70多岁,由于不懂,把属于保修期内的长虹彩电送到别的地方修理,长虹售后维修部为此拒绝维修。我们儿女在外地,只能多次给售后部打电话道歉,请求能人性化处理此事,可他们说,维修可以,只要交钱。交钱?那我反复道歉干吗?连一个垂暮之年的老人的失误都不能原谅,长虹的路还能走多远?气愤!实在气愤!求助人要求:免费维修!王博士观点: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二)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五)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虽然马女士家的彩电仍在长虹规定的五年保修期内,但因彩电已人为私拆过,因此,马女士家的彩电不再保修,只能付费维修。

通过马女士的案例,我们要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保商品一旦私修就不再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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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