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卖场价格虚标严重 “零售办法”呼之欲出

在现在的平板电视市场中,卖场的电视价格标签常常是虚标的,比实际价格高很多,促销的时候到了降低,等到促销过去再把价格升上去,在促销再降,这样一来,实际价格和原来便没什么变化。这样一来,价格的虚标低走,会使得消费者对商家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也扰乱了行业的正常秩序,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其实不只是在平板电视市场,包括其他行业在内的很多厂家促销都来这一手,在促销时期将价格“降低”,其实本来价格就是虚高的,忽悠了消费者,使消费者以为占到了便宜。试想一下,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厂商的欺诈,一方面在于消费者缺少应有的维权意识,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应该是后者,消费者在购买了产品之后,一段时期内总能了解到商品的实际价格,如果我们的市场环境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个“说理”的地方,相信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能够提高上去,时间一长,商家还能够这么肆意下去?

值得可喜的是,目前为了规范零售企业的促销行为,防止价格欺诈,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颁布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其对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促销宣传、建立促销商品价格档案、商品质量保证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十一”黄金周临近,又到了商家促销的黄金时期,商务部发布了这个《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将会对平板电视市场中存在的价格虚标问题起到很好的整顿作用。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在促销期间把商品价格虚标,再打一个很低的折扣,制造出一个价格“陷阱”,今后这种行为将属于违法,在即将出台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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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