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价七千余元的背投电视机,到消费者购买时却“变”成了八千余元。商场解释是弄错了价签,需要消费者补上500元,双方为此僵持不下,最终在云岩区消协的调解下,服从了“明码标价”的事实。
据介绍,杨女士在贵阳市某家电商场看中了一台标价为7888元的背投彩电,几经侃价,在营业员打电话请示了上级领导后,最终同意将价格降至7800元。就在杨女士付款后准备提货时,营业员却在接了一个电话后,告知杨女士:她把价签搞错了,那台彩电价格应是8300元。
彩电明码标价不是一天两天,准备提货时却称弄错了,这让杨女士既不满又疑窦丛生,遂将该家电卖场投诉到云岩区消协。消协认为,张贴价签虽然是营业员的一个失误,但却成了明码标价的事实。经调解,最终商场仍然按7800元将彩电卖给了杨女士。(王芳)
来源:【贵阳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