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电卖场的促销广告上称:购物满1880元,可以赠送水壶或其他套餐。有消费者购买了一台价格为2190元的数码相机,前去领取赠品时,却被告知———要购买两件以上商品方可领取。
刚刚过去的“五一”黄金周,类似这样由于商家促销而引发的消费纠纷还真当不少。来自省工商局的最新消息,今年五一长假,我省总的消费投诉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同比减少了13个百分点。但与此同时,和长假期间各种促销活动增加相伴随的,是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在增多。
“兑现赠品附条件,商家说了算。夸大宣传。承诺不履行。”省工商局方面称,由于商家促销引发的消费纠纷,主要有这几大“硬伤”。比如,我省一家国美店在促销广告上标明,“五一”期间有50台特价电视机。结果消费者5月1日一早6点不到就去该店排队购买,好不容易排到了,商家却表示,特价机只有5台,并称消费者必须抽奖才能购买。再比如,某地特力屋专卖店在促销广告上称,五一特价餐桌1388元,但消费者前往购买时,商家却称“没有货只有样品”,而且样品还不出售。
另据了解,“五一”期间,手机、服饰、家电等商品投诉较多,主要反映在手机外壳掉漆、通话质量差,服装褪色、起球、开裂以及家电不履行三包承诺、故意拖延时间迟迟不处理、承诺不兑现等问题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