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放出惠企新政,企业三项社保最高免征5个月!

对冲疫情影响,国务院“放大招”了

国际电子商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国务院总理在昨日的常务会议宣布,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会议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成为了一项迫切的重要任务,而稳就业必须稳企业。

会议决定:

1.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可以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 突出抓好稳就业这一“六稳”的首要任务。抓紧出台科学分类、切合实际的复工复产防疫指南,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条件,取消不必要的保证金。加快落实已出台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有针对性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通过跨区域点对点劳务协作等有序组织农民工返岗,除疫情严重和扩散风险高的地区外,对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要坚决纠正。结合脱贫攻坚和当地建设等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抓紧制定高校毕业生延期录用报到方案,加大网上招聘力度。支持企业适应群众线上消费需求增加灵活就业岗位。个体工商户是重要就业主体,要抓紧研究出台支持政策。

3.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实施上述政策,考虑了社保基金结余等情况,可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国务院放出惠企新政,企业三项社保最高免征5个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指出,中小微企业用工中农民工所占比例较大,农民工返城延期和职工到岗率低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不足的现象更为普遍;订单形式相对不规范,虽然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难度更大;在开工不足情况下,面临的厂房租金、设备闲置成本和原材料占用等困难更大,支付未到岗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也面临较大压力。

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参与调研问卷的6422家中小企业中,超过85%的企业受到较大影响;资金紧张和需求萎缩是当前中小企业的最大困难和挑战。

据了解,我国中小企业贡献了全国80%的就业,稳住中小企业就稳住了就业大盘。当前,各地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在确保战胜疫情的前提下,加快恢复生产,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如苏州、北京等地出台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政策措施;南宁市落地疫情期间稳岗返还政策,截至2月12日,已向4058家企业拨付4750万元。

“这个减免政策是分层次的。延迟复工,对几乎所有企业造成影响。企业没有正常生产,仍有工资性支出,大企业也面临经营压力。对大型企业给予3个月的社保减半征收,是成本分担的措施。由于中小微企业对就业贡献更大,经营更为脆弱,需要分担、扶持的力度更大,政策比较有针对性。而湖北是受疫情影响最大的省份,给予地区特殊政策。” 针对国务院18日宣布的新政,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这样解读。

“对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保5个月,政策力度比较大,也比较及时。免征5个月,既考虑到了与企业共渡难关、共同分担疫情冲击的影响,也有在疫情拐点后,让企业休养生息、通过税费减免帮扶企业尽快恢复的考虑。一次性出台这些政策,有助于稳定预期、稳就业,避免短期冲击长期化。”张斌认为,新政的落实将在一定程度上为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有效减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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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9日  所属分类:今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