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年底出炉

商务部的规划,未来3-5年,将有50-70家网络购物平台、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骨干企业,发挥其在创新商务模式、降低商务成本、整合商务资源、开拓市场、刺激消费、健全产业链、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先期示范企业通过各地商务部门申报、商务部专家评估、结果公示后,于今年12月底前公布确定。

2004年,在我国全面开放零售市场的前夜,商务部曾对20家大型内贸流通企业“国家队”进行资金政策的重点扶植。而在半年前,业内传出的消息是,商务部在草拟一份关于《支持传统商业企业进军电子商务》的文件,将成立专项资金对大型传统零售企业如北京王府井、上海联华、西单商场等予以支持,建立电子商务“国家队”。

此次商务部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申报企业范围并未限制企业的所有制类型,示范范围是已开通示范类型之一的电子商务平台、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这意味着作为电子商务行业主力部分的民营企业将有机会进入示范榜单,是否还意味着政府对电子商务行业的扶持思路出现了新的转变?

未来3-5年,我国将培育50-70家电子商务“种子”企业,电子商务也将迎来行业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商务部昨日发布《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表示将加大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模式推广应用力度,并通过筛选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引导行业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示范企业的选取范围并不限制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电子商务行业对供应链要求比较高,希望国家的一些比较前沿的专项研发基金项目能够惠及电子商务企业,比如电子商务企业对云计算、物联网等比较迫切。另外,在税收方面,电子商务企业不仅考虑国家在税收方面的支持,更希望在发票管理环节能够有电子发票,这样可以减少大企业在发票管理方面的繁琐工作。同时,在电子商务行业等新兴行业,一些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不到位,当商家与消费者出现争议时,有时会无法可依。

有的电子商务企业反映,目前一些政策过于一刀切,让电子商务企业丧失了与传统零售企业竞争的平台。以正在全国推行的家电以旧换新为例,相关政策要求招标企业成立时间达到三年,但是电子商务企业作为新兴行业,有些无法达到这一要求,致使一些网购企业无法分享政策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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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2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