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声明称,2011年3月31日,雅虎和软银收到阿里巴巴集团关于2笔交易的通知。这2笔交易没有通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和股东,也没有得到他们的批准。第一笔交易是2010年8月支付宝所有权的转移。第二笔交易是2011年第一季度对支付宝实际的分拆。 深圳芯胜达电子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集团随后发表声明,表示在2009年7月召开的董事会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讨论并确认了支付宝的70%股权已转入一家独立的中国公司。
雅虎声明中提及的两个时间点为2010年8月和2011年第一季度,而阿里巴巴的回应则为2009年7月已确定将支付宝股权转移。
阿里巴巴上市公司于上周六在香港召开股东大会,针对雅虎“不知情且未同意支付宝所有权转移”的声明,阿里巴巴集团董事长马云回应称,支付宝转移过程中“三年来董事会一直参与讨论”。
自雅虎向美国证交会提交报告称阿里巴巴将支付宝转移到马云名下公司后,支付宝官方与阿里巴巴集团先后发表声明。 工商注册资料发现,支付宝的第一次股权变更发生于2009年6月,支付宝向马云名下内资公司转让了70%的股权;第二次发生于2010年8月,剩余的30%股权亦被转让给同一家公司,两次转移共作价3.3亿元。
股东大会上,有股东代表就支付宝控制权转让提问,对于支付宝的转让“阿里巴巴股东每个人身上好像掉了一块肉一样的感觉,这方面(阿里巴巴)应该有自己的一些解释”。
马云回应称,支付宝转移一事,三年以来从央行的2号令讨论到现在,“董事会没有一次不参与讨论。”他表示,假如支付宝不合法,假如支付宝没有拿到支付牌照,淘宝就瘫痪,受到影响最大的就是阿里巴巴集团和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