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上周的一项裁决显示,监视员工在上班期间的互联网连接和电话使用情况会违犯欧洲的人权法律。
4月13日国际报道 欧洲人权法院上周的一项裁决显示,监视员工在上班期间的互联网连接和电话使用情况会违犯欧洲的人权法律。
该案原告是卡马逊郡学院(carmarthenshire college)一名员工,她获得了5910美元的损失赔偿金和11820美元的诉讼成本,她的通讯受到了其老板的监视。在她使用互联网连接和电话的情况于1999年受到监视后,科普兰起诉了英国政府。
这一裁决意味着,如果企业没有制订可以接受的因私使用政策,没有通知员工他们的通讯情况可能受到了监视,员工因私使用企业的通信设备和互联网连接将受到欧洲人权法律的保护,员工的通讯也受到人权法律的保护。
律师事务所pinsent masons隐私专家表示,尽管根据相关法律企业可以监视员工在上班期间的通讯情况,但员工因私进行的通讯仍然会受到人权法律的保护。
隐私专家克里斯说,相关法律允许企业监视和窃听业务通讯情况,因此法院的裁决意味着,员工的因私通讯仍然受到人权法律的保护。这一裁决的重要性在于表明员工的因私通讯仍然受到保护。
在美国,监视员工的电子邮件和其它互联网通讯情况非常常见。一些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美国大企业都已经在监视向外发送的电子邮件或计划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