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上写的产地明明是青岛,回家才发现产品包装上的产地竟然是广东东莞。”郑州的王先生拿着新买的海尔电脑,发现这个问题后,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同时他认为,销售电脑的河南国美电器陇海路店存在不正当竞争和涉嫌虚假宣传的商业欺诈行为。
据王先生说,4月18日他在河南国美电器陇海路店花6999元买了一台海尔h30型笔记本电脑。当时,河南国美电器在该笔记本电脑的价格标签和商品介绍中均标明其产地是青岛。但他回家后却发现,该产品包装上显示产地为广东东莞。
“知名产品的美誉度是通过市场的不断竞争逐渐积累的结果,像上海的培蒙西服,郑州的宇通客车,绵阳的长虹电器,青岛的海尔产品。知名产品的生产产地,在消费者心目中也就有了特殊的美誉度和感召力。”王先生说,河南国美电器在明知该笔记本电脑是广东东莞生产的情况下,仍然在价格标签和产品介绍中虚假宣传,标注该产品的产地为青岛,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其虚假宣传产品的产地,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有商业欺诈的嫌疑。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先生一纸诉状将河南国美电器起诉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退回购货款6999元,增加一倍赔偿,并承担交通费用两元,共计1.4万元。该案于昨日正式立案。
二七区法院立案庭庭长王爱平说,商家虚假标注产品的产地,有目的地通过广告对其产品质量作出引人误解、虚假的表示,由此对消费者是否购买其产品产生重大影响,这种虚假广告就可以视为对消费者的欺诈,应该对消费者承担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虚假广告转化为欺诈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商家在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二是虚假广告和消费者购买商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消费者是基于对广告的信赖而购买该商品的。(张杰 张光辉 袁晓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