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永”解约事宜又出新动向:
尽管近日大中给永乐发函称同意退还1.5亿元的保证金,但是只要永乐不同意,双方的合作协议依然具有效力
永”解约事宜又出新动“中向。昨天(2006年9月7日),永乐电器(0503.hk)发布公告表示,尽管近日大中给永乐发函称同意退还1.5亿元的保证金,但是只要永乐不同意,双方的合作协议依然具有效力,大中无权单方面解约。对此,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表示,大中的态度没有改变,协商不成就去贸促会仲裁。
永乐公告:不愿放手
昨天(2006年9月7日)记者从大中总部获悉,大中电器已经在9月4日向永乐发函表示,如果永乐同意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大中将退还1.5亿元的保证金,并不向永乐索赔,否则大中将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将就违反战略合作协议向永乐索赔。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表示,大中的态度不变,争取友好解约,不行就去仲裁。
昨天永乐公告称,大中函件所述的没收保证金和索赔都没有根据,“中永”合作协议并没有任何条文限制永乐与国美合并,合作协议仍然有效,大中无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否则将构成对战略合作的违反。永乐电器董事长陈晓表示,公告的内容就是自己的态度。
永乐曾于8月17日发表公告表示,解决“中永”问题有两种方式,用法律强制执行合作协议条款或向大中提出索赔及退还保证金。昨天,永乐董事会的相关人士表示,永乐的解决方式不变,但当记者询问为何大中退还保证金永乐仍不愿放手时,该人士含糊其辞。
专家:永乐为何不放手
针对大中、永乐目前的解约困境,家电产业研究专家刘步尘表示,解约事件是大中、永乐、国美三方的博弈。据知情人士透露,黄光裕曾在合并永乐之时表示,永乐、大中既然签了协议,就按协议办事。
刘步尘表示,国美的用意就是通过永乐拿下大中,消灭北京市场的竞争对手。在解约事宜上,国美、永乐一直不温不火,着急的是大中。首先,国美、永乐的整合尚未完全到位,而且近期永乐表现不佳,在此时处理“中永”关系对“美乐”不利。其次,永乐与大中既然签了协议,料定大中不敢采取强硬手段,况且永乐身后还有国美扛着。
针对业界盛传的国美、苏宁、百思买争购大中,刘步尘表示,如果要卖,大中肯定希望好价钱。但“中永”解约一天不理清,永乐不放手,任何一家都难“拿走”大中,因此最有可能吞下大中的是国美,而国美必定不会给出高价,所以大中已看清形势,急于解约。
律师:仲裁结果难料
记者昨天从大中方面获悉,“中永”协议中规定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合作,双方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争议的时候要去仲裁。北京安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安晓地表示,如果“中永”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没有专门条文规定双方不得与第三方合作,那么永乐与国美的合并就不对大中构成违约。按照相关法律,吞并永乐之后的新国美可以承担“中永”协议中永乐应尽的义务。
他建议大中尽力与永乐沟通,争取协商解决,否则只能通过仲裁解决。而仲裁委员会必定会参照双方的合作协议,如果协议中没有条文限制永乐与国美合并,仲裁结果难料是否对大中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