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毕马威报告可还我清白

在7日和8日两天的庭审中,顾雏军不止一次提到毕马威报告,并向法庭申请调取该报告全文以作为证据,证明并非格林柯尔占用科龙电器资金,而是科龙电器占用格林柯尔资金。

顾雏军所说的毕马威报告是指毕马威振华会计师事务所于今年1月13日向科龙电器提供的,对科龙电器及主要附属公司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发生的重大现金流的调查报告。

根据毕马威报告,科龙电器及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于调查期间内发生的不正常现金流向涉及现金流出金额为21.69 亿元,现金流入金额为24.62 亿元。据此顾雏军认为,是科龙电器占用了格林柯尔资金,而非格林柯尔占用了科龙电器资金。

如果调查结果仅限于此,那到底谁占用谁资金的问题则一目了然。

但毕马威报告同时指出,科龙电器及附属公司与“怀疑和格林柯尔系有关的公司”发生的不正常现金流向涉及现金流出金额为19.02 亿元,现金流入金额为10.17 亿元。

如果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最终被认定就是格林柯尔系公司,那么格林柯尔占用科龙电器资金就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毕马威的报告并没有给出这样的结论,科龙电器当时的公告也没有给出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的具体名单,而纳入调查范围的科龙电器及其29家附属公司和已经确认为格林柯尔系公司的15家公司名单,科龙电器当时均给予了披露。

因此,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的最终认定,将决定格林柯尔是否占用了科龙电器资金,这也正是顾雏军在庭审时不止一次向法庭申请,希望能够调取毕马威报告全文的重要原因(科龙电器当时披露的毕马威报告是节选的)。在顾雏军看来,那些疑似公司并不属于格林柯尔系,事实上是科龙电器占用了格林柯尔的资金。

毕马威报告的全文,科龙电器和毕马威振华会计师事务所应该都有,但是顾雏军及其辩护律师至今未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这份证据。

顾案被告刘科:自认无罪 何来认罪

昨天(9日)上午,顾雏军案第8被告刘科从辩护人刘国栋律师那里得知了自己被某媒体称作是“当庭认罪第一人”时,即通过刘国栋向上海证券报记者予以否认。

刘国栋说,关于刘科是“当庭认罪第一人”的报道中所写的,不是刘科的原话。在法庭上,我们很多人都听到了刘科到底讲了什么,他一直都认为自己是无罪的,而且这个见解已经讲得很明确了。

刘国栋表示,刘科在法庭上接受公诉方询问时,只是讲了他参与商业承兑汇票的一些环节。至于这些环节到底是否构成虚假销售,并最终导致构成公诉方所指控的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他已经当庭表示,觉得自己是无罪的。

刘国栋补充说,虽然刘科在法庭上承认自己做了一些事情,并不能说明他是有罪的。在这个环节中,根据刘科自己所述,他是按照领导的一些指示做了一些事,他既不认为自己这样做有罪,也不认为给他指示的人有罪。

刘国栋还对本报记者表示,他很可能将按照刘科的意愿,为刘科作无罪辩护。但是现阶段就讲辩护的底牌,还不是很合适。

昨日一整天,顾雏军案的9名被告人及他们委托的辩护人,在佛山中院的一间大房间里和公诉人一起,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相互就对方所出示的本案证据的真实性做出认定。该环节即刑事诉讼中的“质证”程序,由于检方所出示的证据非常之多,因此,质证环节将会持续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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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