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游击队”赚取黑心钱 二手家电标志难推广

从今年3月1日开始,由商务部审核通过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个行业标准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所有二手家电进行出售,必须经过旧货质量监管部门的鉴定,对于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废家电要求强制报废。规定特别指出:应在商品的明显部位粘贴“旧货”标识,不得以旧充新欺骗消费者,所有废家电一律不准进入二手市场。

然而记者日前在北京的一些旧家电市场发现,空调、电脑、冰箱等二手家电并没有粘贴“旧货”标识,也没有写明使用年限。旧家电销售既然有了新规,为何仍有大量商家不遵守规定?

一些商户明确表示新规“难以操作”。他们说旧货鉴定比新品鉴定还要复杂,商家对旧品和废品的判断尺度也不一样。而且“旧家电上市须贴标”这一规定也无专门的部门来监管,所以当然乐得个不麻烦。

业内人士认为,旧家电鉴定贴标很难推广,原因在于“回收游击队”为了赚取黑心钱,将已报废的家电零件拆卸下来,经组装翻新后销售,为废旧家电提供了二次使用的有利渠道。

据商家透露,旧货市场里的二手家电很多都来自“马路收购队”,并没有经相关部门检测,都是收货人通过看生产日期、试机等自行检查。一些经营二手家电的商户甚至把即将报废的电视机通过“改头换面”后贴上知名品牌标识,或是打上一个类似的品牌标识。

近日在武汉鹦鹉大道,一家翻新旧彩电的窝点被工商取缔,查扣假冒翻新电视机38台。当事人周某交待,这些旧彩电以不超过50元的价格收购来,拆下显像管后,装进标着“新高路华”、“海尔高科”、“王牌之星”等品牌的新机外壳中,然后以200元至500元的价格出售。仅今年武汉工商部门就已经查扣此类电视机超过2000台。

四川达县工商局根据消费者的举报,在该县达万路一家废旧家用电器回收部查获了一个正在翻新制造无厂名、无厂址、无标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四无”劣质彩电制假窝点,现场查扣已翻新成功的“四无”彩电5台和尚未使用的彩电新机壳、电路主板20余套,以及用于翻新的各式旧彩电40余台。据不法商贩交待,要完成一台旧彩电的“变脸”翻新工作总共约需1个多钟头。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大多省市还没有专业的废旧家电处理中心,也没有专门的电子废物利用和处置场所。旧家电回收渠道无法控制,其中“散兵游勇”把控了80%以上的市场。回收后的旧家电大部分直接转到二手市场,很难每台都经过严格鉴定。(李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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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