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商家收取的各种‘苛捐杂税’简直太离谱了!”近日陈先生从网上看中了一款3p空调,但跑了五六个卖场都被告知“没货了”,通过内部人员一打听,原来是“厂家与商家因费用问题谈崩了,该品牌被全线撤场”。
“像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一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6年11月15日正式施行,明确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进场费、装修费、开业支持费,“但追究深层次的原因,这是零售企业的运营模式使然,单凭一个规定在短时间内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营业外收入是利润“大头”
“零售商的利润组成由营业内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两部分组成,营业内收入主要指商品毛利,营业外收入即收取的各种费用,为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
来自某家电零售企业的财务报表显示:1月份该企业总销售额为6600万,其中让利为560万,“就是卖出去的钱比进价还低了560万”。据该企业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该企业1月份账面毛利-8%,加上合同内的月返、季返、年返,毛利率上升为7%,再加上营业外收入才组成了12%的综合毛利率,“也就是说其中五个点都来自于营业外收入。”
记者了解到,除像家电这样的耐用消费品外,快速消费品的毛利相对要高,一般在15%左右,“但要支付高额的门店装修费、人工费、行政耗材费、水电营运费,单靠这些点位根本不够,要不每年也不会有那么多的门店关店。”据悉,2006年度,仅家电行业因单店产出无法支持营运关闭的大型卖场就有七八家。
既然毛利低是因为卖价低于供价,为何不适当提高卖价呢?一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市场竞争的结果。”目前成都市的大型零售卖场可谓星罗棋布,零售业还处于“跑马圈地”的状态,“零售业是‘剩’者为王,只有先赢得市场份额,提高了话语权才可能谈赚钱。”所以,在激烈的竞争下,商品价格非常透明,商场为增加销售,“也只能不惜血本的‘打’掉利润”。
《办法》确定了是“风向”
“尽管短时间内还无法解决这种模式给厂家带来的重负,但政府的规定已为行业的发展确定了风向。”据四川省零售协会会长冉立春介绍,自《办法》出台以来,很多商家已作出了反映。“有的改了费用名称,有的规范了购销合同文本,尽管出发点不同,但说明大家都在开始关注这个问题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华联已根据《办法》规定修改了原有的《购销合同》文本,一些商家的业务人员在向厂家收取费用时,也远没有以前那么“理直气壮”,“尽管说是‘渠道为王’,但毕竟国家有规定了嘛!强硬着要,心里还是有点虚。”某商家业务人员表示。
“示范合同文本的推进也是一个有效地探索”,据冉立春介绍,成都市已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借鉴了北京、沈阳等地的经验后,推出了《成都市商品代(购)销合同》的示范文本,目前正处在意见的征集阶段。记者了解到,该合同在适用范围、订货方式、对账结款时间、商品退换货、促销支持、违约责任等方面都进行了细化,“更注重了零供双方的平等协商,强化了厂家的‘弱势’地位”。
“尽管该文本为推荐文本,全面推行还有一定的困难,但毕竟已为疏导零供关系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某业内人士如此总结。
期待市场自发调解
“除政府方面的规范外,市场自身也将不断调解”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造成目前“厂家承受高额负担、商家仍然微利运行”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尚处于大浪淘沙过程中,竞争者过多,只有通过优胜劣汰,才能形成一个良性的市场运营环境。”
“这种调解正在进行”,从北京的家乐福、乐购收购乐客多到成都的永乐收购成百,还有波及全国的国美并购永乐案和吵得沸沸扬扬的沃尔玛对好又多的并购,“都是在通过市场的手段,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据一业内人士介绍,2006年作为中国零售业全面开放的第二年,已被称为“并购元年”。
一份来自安永的分析报告更是预言:中国零售业的并购浪潮将5年不退。报告显示,目前中国零售业整合度仅有20%,远远低于其它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中国零售100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仅为10%,市场呈严重分散状态,需要强大的整合力度。
“只有通过高度整合,才能实现资源的集中配置。”一业内人士表示“众人分食一杯羹和几个人分食一杯羹所分到的数量自然不同,尽管竞争对手减少了,但经营质量绝对上去了。”
“通过这种优胜劣汰,剩下的一定是强大的。”该人士表示,到时候就是强者之间的对话,也就不会再有‘渠道为王’的说法,厂家只要有集中的资源优势,“直接做终端一样也能吃得饱!”(许静)
来源:【四川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