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版权费每间包房12元/天

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昨天终于确定,国家版权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出公告,卡拉ok使用费的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但并未说明具体的下调幅度。 目前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只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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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