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思林
6月24日,反垄断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反垄断法会成为向中国挥舞知识产权大棒的跨国公司总裁办公室里的精灵吗?
反垄断第一案
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专家对记者透露,在反垄断法起草过程中,“德先案”曾被作为一个实例进行了研讨,如果反垄断法出来,应该能够适用6月24日反垄断法草案正式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反垄断法的首次审议。之前在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办公会议上,反垄断法草案得到原则性通过。
几乎与此同时,曾在2004年以“反垄断第一案”名声大噪的四川德先科技诉日本索尼案亦有新的进展。德先科技的代理律师廖晓丽告诉记者,6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召集原被告双方第二次交换证据。
“下次再见面就是开庭了,反垄断法太及时了,希望能在开庭前出来。”与一年前相比,谈起她代理的四川德先科技状告日本电子巨头索尼一案,廖晓丽平静中透出些许兴奋。
早在2004年11月24日,四川德先科技诉上海索广电子公司以及索尼株式会社一案,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德先科技在民事诉状中要求索尼在中国立即停止使用“索尼”牌锂电池的智能识别技术,同时要求索尼在中国停止在数码摄像机和数码照相机中使用智能识别技术。“智能识别技术”,是指索尼数码摄像机和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对电池附加的智能密钥识别系统,通过该系统,每一块电池都只有附加密码才能为索尼的数码产品所识别并使用。此举被行业内认为涉嫌“捆绑”销售,由此导致索尼的相机用锂电池在中国市场占据绝对第一的市场份额。
“索尼的机器和电池的关系相当于锁和钥匙,消费者一旦购买索尼的数码产品,只能用索尼的电池。”四川德先科技新闻发言人姚臻指出,据他了解,索尼目前只在中国市场采用智能识别技术。
索尼公司曾在2005年初发布声明称,此举是为了防止伪劣电池侵害消费者利益。但姚臻告诉记者,这种说法并不成立,“技术已经同质化,质量都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但我们的价格只有他们的一半”。目前德先科技已经花费巨资破解密码,为此兼容电池每块成本增加60元左右。
廖晓丽透露,目前此案只能适用中国已经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但实际上更贴近国际上垄断的定义。爱普生打印机曾在欧洲市场有过类似做法,对其墨盒使用排他性智能识别,但2002年爱普生被欧盟裁定垄断。
姚臻告诉记者,索尼方面一开始并没有把德先科技的起诉放在心上,但随着中国的反垄断法终于行将出台,索尼对这个官司越来越重视,“他们准备的证据材料甚至比我们厚了很多”。据称,最近索尼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正式开庭时索尼日本总部要派20位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旁听。
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专家对记者透露,在反垄断法起草过程中,“德先案”曾被作为一个实例进行了研讨,如果反垄断法出来的话,应该能够适用。他个人认为:“从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美的判例来看,索尼的行为基本会被判作垄断行为。”
立法加速的背后
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尤其是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垄断市场并压制自主创新具有规制作用,这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针对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作了专门规定“如果一切顺利,明年初反垄断法就可以出来。到时候会有更多类似德先的案子有法可依。”该位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员告诉记者,在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立10年之后,他终于感觉到这部饱受各方争议的“经济宪法”开始加速了。
事实上,反垄断法草案进入讨论阶段也有两年多的时间,此前多次有反垄断法进入立法程序的传闻,最后都不了了之。但本次整个过程却进行得非常顺利。
这位人士介绍,反垄断法的加速,缘于5月底在一次政治局学习上,两位知名法学教授援引了去年台湾公平贸易委员会判定飞利浦dvd4c垄断的案例,来说明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尤其是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垄断市场并压制自主创新的规制作用。这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学习内容随后下传相关部委。大约一周后,温家宝总理即主持召开国务院办公会议,原则上通过反垄断法草案。
更大的一个背景是,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提出知识创新战略,国务院特设自主创新战略办公室,负责建立自主创新战略体系。如何激发国内创新,规制技术垄断,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促进竞争是一个重要的基础条件。反垄断法也因此应运而生。据透露,此次审议的反垄断法中针对知识产权滥用有专门一条:经营者利用知识产权采取限制竞争的滥用行为适用本法。
“过去知识产权和反垄断完全是两个领域的问题,相交很少。但反垄断法出来后,法律平衡机制就能够建立起来。”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王先林指出。王先林对跨国公司在华知识产权多有关注,他认为近年来随着中国制造业发展迅速,很多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优势,采取搭售、拒绝许可、掠夺性定价等方式,给中国制造业的生存和技术进步带来不小的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