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消息,《第一财经日报》两位记者因为报道富士康工厂“超时加班”事件,遭遇天价索赔3000万。据悉,该案是截至目前全国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首开了台湾企业申请查封大陆记者私有财产的先例。
消息一经发出,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腾讯科技第一时间收到众多qq网友发来的评论,有网友对此案件提出质疑:法院冻结被告的个人财产,会不会造成像富士康这样的有钱者打击记者的先例?再说记者反过来告一告富士康,法院会不会也同样冻结富士康的财产呢?
据悉,今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在c5版头条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揭示了富士康工厂的内部员工超时加班及相关管理问题等。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作为富士康的全资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价3000万元索赔,并且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位记者的财产。
“法院受理案件的准则是什么?怎么能凭原告的要求就封别人的财产?”另有网友激愤地表示,“如果原告要求关押被告,那么被告是否就要坐牢了?为什么富士康不敢告报社?”
有自称是知情人士的网友透露,富士康员工存在加班加点的情况很普遍,大学本科毕业生,进厂,一天工作12小时,工作六天,周末那天休息日也没有保证,领导可以取消休息日,每一周工作72小时,这样算来一个月整整超出128小时,文中报道并无太多失实之处。
该网友同时针对鸿富锦公司仅起诉记者个人,而未起诉报社法人的行为,表示质疑。他指出,记者在自己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务行为,是受报社委托的,所以诉讼对象完全错误。
网友纷纷表示,期待腾讯科技做出详尽的后续报道。腾讯科技记者目前正在积极连线相关律师,继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











